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4-99560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12-18 18:03:47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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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关于象珠镇鼓励村庄文旅开发以及发展优秀民宿》政策解读
来源:象珠镇
日期:2023-12-18 18: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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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关于象珠镇鼓励村庄文旅开发以及发展优秀民宿》奖励标准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永政发[2021]73号文件第二点第十五款。
二、问:该奖励标准有哪些适用范围和主体
答:该奖励标准适用于永康市象珠镇行政区域内。参与主体包括:1.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民宿达到规定数量的行政村;2.经营时间到达要求,获上级肯定或年营业额到达要求的民宿;3.由村集体运行的民宿,达到房间(床位)要求。
三、问:该奖励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旅游,鼓励高标建设、品质打造,通过树立行业标杆,带动文旅从业者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培育有文化内涵、有风情特色、有深度体验的文旅项目。
四、问:该方案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本方案自2023年12月18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文化站
解读人:郑智健
联系方式:0579-8929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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