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410471488/2013-6955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12-19 16:43:37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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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十二五”节能规划
(摘要)
节约能源是我国资源节约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根据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浙江省“十二五”节能降耗专项规划》、《永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及《永康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能源消费与利用现状
(一)能源消费总量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市生产总值(GDP)由2005年的156.93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281.04亿元(2005年不变价,现价为310.48亿元),累计增长79.62%,年均增长12.43%;全市五年累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800.62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年消费能源从2005年的125.06万吨标煤上升到2010年的179.28万吨标煤,五年累计增长43.36%,年均增长7.47%。
“十一五”期间,全社会总用电量111.47亿千瓦时,其中,2010年全社会用电量为28.51亿千瓦时,与2005年(14.77亿千瓦时)相比,增长93%,年均增长14.05%。
(二)能源消费结构
“十一五”期间一次能源消费中,煤炭209.78万吨,占26.2%,电力111.47亿千瓦时,占 44.79%(折标系数3.23),其他占29.01%。(占比按标准煤计算)
“十一五”期间产业能源消费情况:第一产业消费2.61万吨标准煤,占0.33%;第二产业消费585.82万吨标准煤,占74.09%,其中工业消费539.94万吨标准煤,占68.28%;第三产业消费115.26万吨标准煤,占14.58%;生活消费86.88万吨标准煤,占10.99%。
(三)能源利用水平
全市能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十一五”期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从2005年的0.80吨标准煤/万元降低到了2010年的0.64吨标准煤/万元,2010年全市能源利用效率为40%,比2005年提高约4个百分点,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市节约和少用能源约45万吨标准煤,减少能源费用支出约4.5亿元,同时,减少CO2排放7.1万吨、SO2排放减少18.57%、COD排放消减19.1%。高耗能行业主要用能产品单位能耗明显下降。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二、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金华下达我市“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单位GDP能耗从2005年的0.8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0.64吨标准煤,五年累计下降了20%,全面完成金华下达我市的“十一五”节能目标。
1、节能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十一五”期间,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建立了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完善了能源统计和核算体系,制订实施了预警调控机制,成立能源监察机构。
2、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成效显著。“十一五”时期,市政府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术改造扶持力度,共争取到省级节能财政补助支持资金500多万元,19个项目列入省级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五年内全市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项目40余个,重点引导有色金属行业、黑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中的重点用能大户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有力推动了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
3、产业结构升级调整有新起色。“十一五”时期,我市三次产业的比例由2005年的2.8:66.1:31.1,调整为2010年的2.4:64.9:32.7,二产实力增强,三产比重增加,经济结构更趋合理。
4、全社会节能工作全面推进。“十一五”时期,在着重抓好工业节能的同时,围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确定的“节能降耗十大工程”,突出建设、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全面推进全社会节能。
5、节能基础工作得到强化。成立了市能源监察大队,并依法开展能源监察工作;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台账逐步健全;初步建立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效遏制了高耗能项目落地;加强宣传,强化全民节能基础。
(二)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我市“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面临一系列挑战。
1、节能空间日趋狭小。我市能耗水平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降低能耗的空间已经很小,挖掘节能潜力的难度越来越大。
2、能源消费增势迅猛,能源消费的刚性增长给节能降耗工作带来了长期压力。
3、结构调整依然缓慢。到“十一五”末,第三产业占比仅为 32.7%,第三产业发展速度依然缓慢,结构节能贡献难以显现。
4、政策的倒逼效应增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政策,倒逼我们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
三、“十二五”节能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目标,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节约用能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按照“控制总量、强化责任、建立机制、夯实基础、倒逼转型”的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以科技创新为关键,以依法节能为保障,进一步优化配置用能,强化节约用能,淘汰落后用能,调控新增用能,拓展清洁用能,保障生活用能,确保完成金华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理用能、科学用能、节约用能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把节能作为基本国策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创新机制、完善体系。
2、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相结合,控制源头、强化基础。
3、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政府推动、市场驱动。
4、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强化考核、加大激励。
5、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全面推进。
(三)主要节能目标
1、确保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以2010年可比价计算,2015年与2010年比,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强度降低18.5%,年均下降4%,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42%,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考核监管体系。
2、努力实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3、大幅度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9%。
“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一)
2010年不变价 GDP年均增长10% 单位GDP能耗下降18.5%
项 目
年份 | GDP (亿元) | 能耗强度(吨标煤/万元GDP) | 能源消费 (万吨标煤) | 与2010年相比节能量 (万吨标煤) | 与上年相比 新增节能量 (万吨标煤) |
2010 | 310 | 0.577 | 179 | - | - |
2011 | 342 | 0.554 | 189 | 7.9 | 7.9 |
2012 | 376 | 0.532 | 200 | 17.0 | 8.3 |
2013 | 413 | 0.511 | 211 | 27.5 | 8.8 |
2014 | 455 | 0.490 | 223 | 39.5 | 9.3 |
2015 | 500 | 0.471 | 235 | 53.3 | 9.8 |
注:单位GDP能耗按年均下降4%测算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三个优化
1、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2、优化工业结构,降低高耗能行业比重。
3、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二)积极创新三项机制
1、建立能耗倒逼机制。
2、健全市场调节机制。
3、完善政策激励机制。
(三)努力健全三大体系
1、统计和预警体系。
2、考核和评价体系。
3、监督和管理体系。
(四)全面实施十大工程
制定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围绕工业、建设、交通、商贸、旅游、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组织推进“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实施一批节能重点改造项目,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产品应用步伐,加大对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推广力度,合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节能目标责任
按照金华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落实到镇(街、区)。同时,将年度目标分解下达到各重点企业。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健全奖惩和约束机制。
(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增长
实行区域用能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措施,在确保生活用能的前提下,实现能源使用高效配置。结合电力缺口将长期存在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有序用电原则,严控高耗能单位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和竣工投产后的能耗评价制度,遏制高能耗项目和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有效控制新增用能。按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探索建立“上新汰劣”用能动态平衡机制,利用淘汰落后腾出的用能空间,实现产业改造和提升。
(三)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要大力推进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力争三产比重提高到37%以上。要积极发展信息、广告、会展、房地产、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把服务业与农业、工业及其他行业有机整合,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优势;要以工业化为突破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产业关联,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优化传统服务业,通过不断创新推动其改造升级。
(四)组织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
围绕化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压延及制品、纺织等主要耗能行业和建设、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锅炉(窑炉) 及电机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中央空调及用能设备系统优化等一批节能改造重点项目,鼓励企业采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节煤改造,鼓励使用生物质能替代煤炭,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推广力度。
(五)全面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产品的能效标准和浙江省主要耗能产品地方限额标准,不断扩大限额标准的覆盖面。在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和能耗水平排序活动,对能耗水平未达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通过执行超能耗限额标准加价和差别电价政策,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企业用能、用电,切实维护有序用电秩序。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节能执法和服务能力,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用能行为。
(六)加强监测、预警和考核
探索建立以增加值能耗为主、与用能增幅挂钩的约束性指标与指导性指标相结合的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的用能和能耗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要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分季度的督促检查机制,及时通报节能降耗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增强统计队伍力量,保证能源统计数据快速、准确,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七)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完善各级财政支持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建立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用于建设节能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节能技术支撑体系;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改造,应用节能技术、工艺和产品;鼓励发展节能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推进社会力量投身节能领域;用于能评制度实施和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行业发展。
(八)大力推动全社会低碳行动
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加快设施低碳化改造,推进低碳理念进机关、校园和场馆。推动重点行业开展减碳行动,对化工、有色、黑色、建筑等重点行业提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开展“低碳标兵活动”。
(九)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引导各地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节能作为硬任务落实到位。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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