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410471488/2012-69471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12-19 16:43:40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前 言
安全生产作为尊重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最直接体现,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日益成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强的一项紧迫任务。
当前,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从业人员素质、政府管理体制与机制、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相对较低,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深层次、历史性的体制障碍仍未破除,科技服务、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监察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安全文化环境还需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压力较大,安全生产危险因素明显增多,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正处于“多发”阶段,突出表现为事故易发隐患大、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极为重要的时期。搞好安全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客观剖析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从时间和空间上对未来一段时期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做出科学规划和部署。
目 录
一、安全生产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十一五”期间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金华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各有关主管部门以预防和控制较大以上事故为中心,认真抓好源头控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给予资金保障,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责任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和《加强与完善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首长检查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三是监管机构逐步健全。16个镇(街、区)都已成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截至2010年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0人,实有10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编制12人,实有6人,镇(街、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有专(兼)职36人。四是“两化一体”监管模式积极推进。2009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在各镇(街、区)和行业领域全面推行“两化一体”安全生产监管,通过推行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达到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目的。五是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大了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技术协作和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分清和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态势。六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强化。连续多年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安全文化不断普及,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安全知识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七是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了相关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与水平。
“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六年逐年下降。“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统计范围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043起,死亡570人,受伤1646人(不含冲压等机械伤害类型),直接经济损失1378.014万元。其中工矿企业发生事故54起,死亡55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661.03万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89起,死亡513人,受伤1643人,直接经济损失711.52万元;发生火灾事故300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88.497万元;发生水上交通事故0起,死亡0人,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与2005年相比,2010年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64.84%、26.47%、6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不少企业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量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
2.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调整滞后,安全生产长期投入不足,累积欠账严重。我市大部分企业的工艺、技术、设备落后,事故隐患多、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突出。尚未建立起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的有效工作体系,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3.社会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特别是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素质不能适应需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普遍比较严重,急需进一步强化全民安全教育及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全监管力量配备不足。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就目前来看,安全监管人员、经费以及监管手段与履行任务不相适应,专业监管技术人员缺乏。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缺乏统一规划,应急救援装备匮乏,应急管理薄弱,不能对突发事件实施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建设“平安永康 ”的总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科技兴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执法队伍建设,倡导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发展,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总体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各类指标控制在金华市控制指标内,努力实现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的目标,进一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力争到2015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4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5%以上,确保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专栏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指标(以2010年数据为准) |
相对指标 |
1、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以上 2、 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0%以上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5%以上 |
绝对指标 |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
三、“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冲压设备、中小学校、电力、水利、农机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坚持开展专项治理,减少交通事故。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应把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核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你员资格安全准入制度。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科学规范化工产业发展布局,尽快建立危化品经营专业市场,开展集中经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建立危险化学品储运过程动态监控平台及网络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跨区域动态监控。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3年内全部安装生产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连锁自控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建设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降低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的发生。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运输单位及运输人员信息,运输工程信息的共享。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100%达到金华市级以上标准化要求,带储存经营企业60%达到金华市级以上标准化要求,使用企业50%达到金华市级以上标准化要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00%达到省级标准化要求,完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信用经营监管模式,并在全市各经营单位进行推广。
2.非煤矿山:继续实施非金属矿山资源整合,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金属矿山,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设施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展隐患排查,进行分类管理;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通过联合、重组等多种形式,推动非煤矿山走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生产的道路,逐步建立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监控体系。吸收专业人才,推进非煤矿山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到2015年,露天矿山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露天矿山要全面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机械液压二次破碎技术和非电起爆技术,强制推行分台阶开采技术。推进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3年,全市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率达100%。
3.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载体,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保证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设备安全的基本条件。依法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制度,提高驾驶人的违法成本。强化公路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继续实施临水临崖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危险路段整治工程、危病桥隧修复改造工程。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重点推广危险品运输和客运车辆监控技术、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包车客运车辆要在2年内全部完成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促进重点车辆运营安全。开展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及渡口渡船等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检查监督的力度,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船舶和农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的情况。
4.消防安全:编制实施城乡消防安全规划,完善消防安全布局,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装备和消防安全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的监督检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农村消防安全水平。大力发展社会消防组织,建立健全镇(街、区)、村(居)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积极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促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5.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健全并完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机制。突出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施工坍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完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防范监督体系。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设计、监理方面的安全责任,加强城乡建筑安全监管,减少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6.机械制造:以加强汽摩配、电动工具等机械制造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大力推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十二五”期间机械行业规上企业标准化达到100%。加强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力争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
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在各行业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全面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实施对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的安全管理“托管”示范工程。建立隐患分级,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行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到2015年建成市、镇(街、区)二级重大危险源动态信息数据库系统,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立隐患分级,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行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
确保2011年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在危险性较大行业实现全覆盖。计划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全市规上企业和危险性较大企业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其他行业领域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市政府要逐步建立对安全生产规范化单位的政策激励机制,通过在科技补助、技改资金支持、银行信贷、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鼓励各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提升科学技术支撑能力
1.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加强检测检验、安全咨询和职业教育与安全技术培训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和镇(街、区) 二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
2.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程。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步伐,建立企业基本安全状况平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企业诚信平台、重点隐患整改平台及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全面实现市、镇(街、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三级联网,有效提升监管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公益性宣传。
2.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通过4年努力,镇(街、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轮训一遍。实施安全监管与执法人员培训工程,重点加强各类专题业务和执法资格培训,力争通过3年时间,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不断深化全员安全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县(市、区)、镇(街、区)、村(社区)三级监管体系。镇(街、区)应设置安全生产监察中队作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直属机构,专门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镇(街、区)要根据本区域经济总量、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和安全监管工作需要配备或聘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原则上每一个镇(街、区)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在此基础上,镇(街、区)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超过500家的,每增加500家,增加1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确实有困难的,应当聘请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各村(居、社区)要根据本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设置1~2名专(兼)职安全员或公共安全协管员。
进一步理顺和明确镇(街、区)等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职责和工作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镇(街、区)安全监管机构进行执法权委托,进一步解决镇(街、区)执法主体的合法性问题。充分发挥镇(街、区)安全监管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2. 完善镇(街、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在镇(街、区)安全监管若干区块内,以行政村(居)、自然村(小区)或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为网格单位,由镇(街、区)干部担任网格监管员,承担网格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网格内严格实行定岗、定责、定目标,建立与完善督查通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监管格局,真正实现基层监管责任到边、到底、到人。
3.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大力推进安全监管部门装备设施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市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监管装备设施的投入,使我市安监部门的基础设施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设备、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化装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等,基本达到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配备标准和要求。
4.探索和推进安全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评估和分类管理,根据产业和行业特点以及安全生产现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类标准,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监管,定期评定企业的安全状况,并将分级结果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企业信用等级参考依据,实现安全监管模式从传统被动型向现代主动型转变。争取到2012年,机械制造、冶金、建材、轻工、电力和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按照省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A类企业实施率达90%以上,安全生产B类企业实施率达50%以上。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及时发布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员工及周边公众的知情权。建立安全生产警示牌制度,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形成社会对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整、装备齐全、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镇(街、区)、村(居)、企业多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以及专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配备必要的装备,提高较大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形成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力量。加快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系统的建立,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增强较大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七)加强职业危害监管和防治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职工安全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管理。积极在全市开展以粉尘和剧毒物品危害治理为主题的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把消除和减少行业场所职业危害作为重要内容,落实职业危害申报制度;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切实健全和落实行业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措施;大力开展对全员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履行危险因素告知义务,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继续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的协同保障,必须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关系,将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指标、保障措施等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奖惩监督机制
逐步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安全监管与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指标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镇(街、区)和部门予以表彰或奖励。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加强二级政府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监督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在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和制裁。实行企业负责人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加强工会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监督,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市政府要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装备保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事故调查、事故应急救援等相关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建设、安全设备维护更新、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事故隐患治理、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技术研发、应用和改造等方面。严格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到位。推行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运用经济手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善后处理能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建设
针对我市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宣传深度广度不够,公众安全意识淡薄,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不高,自我保护能力差,每年新增劳动力(如农民工)缺乏安全教育的情况,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永康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市政府安排安全教育中心建设土地,投资2000万元建设一定规模的安全培训中心,完善安全培训中心的软件,争创三级安全培训资质,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服务,并指导企业开展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为切实提高全部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减少事故发生,每年对10万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用两年时间完成全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五、规划实施的有关要求
(一)打造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属于运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确保完成。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月报季会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制订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税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税政策。公安、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规划实施考核力度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和监测,每年度公布一次各镇(街、区)、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进展情况。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永康市“十二五”期间部门专项规划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 单 位 | 建设 性质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来源 | “十二五” 规划投资 (万元) | 建设起 止年限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 待定 | 划拨 | 7000m2 | 2000 | 财政拨款 | 2000 | 5 | |
2 | 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市场 | 待定 | 划拨 | 50000m2 | 15000 | 财政拨款 | 15000 | 2 | |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