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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3-98882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3-12-07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来源: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15: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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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强 等1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化发展龙山经验,促进多元化解矛盾质效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永康市不断探索建立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形成“隐患不出网、纠纷分级调、案件庭前解”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龙山经验”,努力开创新时代社会治理新局面。人民调解员是龙山经验多元化解矛盾机制里最基础、最核心、最有活力的因素,也是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关键。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龙山经验”的深化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2021年至今,全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矛盾纠纷13061起,调解成功率达98.6%,为平安永康建设贡献力量。

一、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

(一)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一是加强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目前我市共有镇调委会16个,均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员按照“老带青”配比,既有调解经验足、基层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也有文化程度高、信息化水平高的年轻调解员。二是优化村级调解员队伍结构。结合村社换届选举,完成村级调委会换届及调解员选任,目前村调委会420个,村调解员2050名,村调解主任由村支书担任,发挥村支书威信高、办事公道等优势,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影响力。三是推进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在16个镇街区以及市矛调中心等单位建立“龙山经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调解室。调解室选取了18名政协委员、48名来自全国、省、市、县四级的人大代表,发挥其了解情况的属地优势以及自身的经济、社会资源优势,为纠纷的预防调处化解提供助力,调解过程中,由律师、法律顾问释法,代表委员说理,彼此相互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化学效应,调解室的案件化解率达到了89%。

(二)提高调解队伍业务水平。一是加强调解员培训。结合“一月一镇平安大会战”“乡村振兴法治水平提升”等活动,采取“网格化、精准化、全覆盖”的宣讲方式,深入16个镇街区开展人民调解大讲堂培训,一年来,共举办培训17场,参训人员2500多人。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在永康普法公众号开设“金牌调解”栏目,每期选取一篇具有典型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宣传一名优秀调解员,既通过个案剖析、以案施教提高全市调解员整体的调解技能和水平,又通过线上宣传提升人民调解知名度、影响力,增强调解员荣誉感、使命感。截至目前,共推送文章6篇。三是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专家库中共有成员52名,成员覆盖律师、专职调解员、社会力量等,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联合会诊、定期研判,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工作。四是积极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室。立足本地矛盾纠纷实际状况和调解员擅长领域、专业特长,打造各具特色的调解工作品牌,相继成立20个个人品牌调解室,覆盖16个镇街区,发挥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市广大调解员调解水平。

(三)强化调解员队伍管理。一是统一制作调解员证。为全市人民调解员制作调解员证,共制作、发放证件2000余张,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职业归属感、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目前我市共有一级人民调解员1名,二级人民调解员1名,三级人民调解员17名,四级人民调解员82名,通过等级评定,进一步激励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考核。将调解组织、队伍的作用发挥纳入“扛旗强基 三源共治”专项行动目标以及法治政府考核中,压实各镇(街道、区)调解责任,着力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水平。四是落实激励机制。与永康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市18家农商支行建立调解工作室,共同推广“法治信用贷”普惠贷款项目,对辖区内调解员提供信用融资支持等其他金融服务,发放满足其生产经营、消费的普惠贷款,给予调解员资金支持。

(四)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一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经费保障。我局直属管辖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诉调衔接调委会、检调衔接调委会、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永康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拘留所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21名,并每年支出105万,保障调委会正常运行,2021年至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3301起。二是推进“以奖代补”工作。制定《永康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费奖励实施办法》,依照案件调处的难易程度,分级以150-1000元/件的标准奖励人民调解员,并将奖励与调解员等级挂钩,鼓励调解员参与等级评定、提升调解水平。2021年,共发放奖励99万余元,有效激发调解员队伍活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一是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级培训,实现市镇村三级培训活动全覆盖。6月,将组织全市调解骨干参加金华市司法局组织的调解培训;联合市法院每季度开展“调解大讲堂”活动,对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镇(街道、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各司法所每月召开村调解主任例会,对调解主任进行调解业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指导,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培训活动抓紧抓实。二是丰富培训形式。学习、借鉴龙山镇优秀做法,在全市推广“今日我当值”活动。司法所加强与法庭、派出所联系,每周安排镇、村调解员到法庭、派出所值班,调解员在当值过程中观庭审、解纠纷,在调解中学习法律、实践法律、宣传法律,全面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三是拓展培训内容。在举办培训时,除传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调解技巧等内容,还要普及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浙里调”等线上调解方式,提升调解员信息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调解工作考评制度。下一步,要指导各镇(街道、区)建立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规范调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量化考核指标,实行积分制考核,将调解员与党员干部同质化管理,调解员的作用发挥纳入村绩效考核中,落实村调解员调解责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136”工作格局。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由司法所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评组,根据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开展情况、年度调解纠纷的数量和是否存在信访,结合调解台账规范程度、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等因素作出定量评价。针对调解工作成效明显的调解室和个人应进行奖励,以调动他们调解的积极性。对调解工作不力,考评落后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处,以鞭策其不断加强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