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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用人单位的一封信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3-02-02 09: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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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用人单位: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历来是劳动关系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的易发多发期。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冲刺企业复工复产,实现开门红,永康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用人单位温馨提示如下:

一、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承担补签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等风险。

二、认真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劳动者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将面临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在工程建设领域,要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缴纳工资保证金、配备劳资专管员等制度规定。否则,一旦出现欠薪投诉举报,将面临行政处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等风险。

四、抓紧落实企业安薪码制度。目前,国家欠薪线索投诉平台、微博、论坛、各级信访信箱等投诉举报途径越来越多、越来越畅通,劳动者投诉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各类投诉举报不断从上级督办下来,给政府形象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也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巨大的处置压力。用人单位要顺应时代要求,抓紧关注“永康掌上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交流”,选择“无欠薪资料”,进入“党建+安薪模板”文件夹下载制作“企业安薪码”,搭起与劳动者在线沟通的桥梁,从被动应诉转变为主动沟通化解。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企业人事负责人的作用,认真倾听劳动者的意见建议,及时介入处置劳动者的反映诉求,将矛盾化解在初期,解决在企业内部,从而消除相关隐患,促进用工和谐,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双爱局面。

永康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劳动者的辛勤付出,也离不开每一家用人单位的苦心经营。让我们携起手来,一道全力营造全市“乐业永康 永葆安薪”的良好劳动用工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建美丽幸福永康城。

永康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