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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案例】男子因盗窃服刑七个月 出狱后攒钱赔偿致歉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金华晚报 浏览次数:

“警察同志,能不能帮我找一个人……”2月25号下午,来自江西婺源的裘某走进了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忙找人,想表达一份迟到了7年的歉意。

他要找的人是谁?歉意又从何而来?

“我想还钱给人家。”“还什么钱?”“我盗窃的钱。”经询问,裘某这次是从江西婺源老家特地赶到浦江的,他要找的人是朱女士。2016年裘某在浦江与朱女士一起做水晶加工活,当时裘某因一时贪念盗窃了朱女士的手镯、项链等财物,后被判刑7个月。刑满释放后,裘某一直在老家种田,但是当年的事情一直压在裘某的心上,成了心结。“盗窃别人的东西,我一直心里过不去,现在日子稍微好一点,想着要还给人家。”

这几年裘某靠种田存了一点钱,就想到要给朱女士赔偿,于是当天一大早就从江西婺源赶来,但是并没有找到朱女士,于是向派出所求助。

民警在查找当年案件记录后联系上了朱女士,朱女士人在衢州。第二天,朱女士从衢州赶到浦江。“接到电话时,我感觉不会是骗人的吧,后面一看是派出所的号码,我就确认了一下。”朱女士告诉记者,得知7年前被偷的财物将被归还,除了高兴,她更多的是意外。“我都忘记了,这么长时间了,我都没想到他会来还钱。”

随后,民警让双方坐下协商,最终裘某赔偿朱女士1.2万元,朱女士也表示原谅了裘某,看到他改过自新,也为他感到高兴。“人都会犯错的,能改过自新就好,他有心改,我们要给人家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