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4-100642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 |
发文时间 | 2023-03-16 13:48:35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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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与补偿行为,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康市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21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87706170@qq.com。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陈志鸿
联系电话:0579-89295235
附件:1.关于《永康市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2.关于《永康市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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