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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3-93431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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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企业主必看!关于安全生产,最新整改措施来了→
来源:永康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3-05-05 15: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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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永康市针对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

制定了“十必查、十个一律”

一起来看看↓

一查厂区内有无违章搭建:发现厂区内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用于生产经营、货物储存、员工宿舍等使用功能的一律拆除。

二查有无“三合一”现象: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发现有“三合一”现象,一律停产停业,待居住人员搬离或经消防安全技术改造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三查有无擅自改变厂房使用功能和结构:发现擅自改变厂房原有使用功能和结构或实际生产火灾危险性与设计等级不符的,一律停产停业,待改造后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查有无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发现通道出口封闭堵塞或在厂房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一律责令限期拆除。

五查有无生产车间与仓库混设:生产车间与仓库原则上不应设置在同一楼层或同一防火分区,设置确有困难的,一律进行改造责令限期改正,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

六查有无配备应急报警铃和电线老化:在厂区建筑物内每个楼层有人员活动的适当位置安装警铃,并在通道或疏散出口处安装醒目的报警按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闻警铃、即撤离。发现未安装警铃和电线老化现象的,一律要求限期安装、整改到位。

七查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出租企业应在厂区内配置微型消防站(或应急器材室),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牵头成立各承租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参加的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协调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厂区内防火门、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淋、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发现厂区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

八查有无违反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规范厂区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集中停放管理,对占用消防车道以及在生产加工车间、仓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影响人员疏散逃生行为,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规充电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

九查出租企业有无设置出租企业信息公开栏:出租企业应在厂区大门等明显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公布所有承租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所在位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主要生产工艺、生产火灾危险性、产业类型、风险评估等内容。发现未按要求设立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

十查有无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出租企业与承租企业应签订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本场所、本岗位的安全风险,会报警、会基本的应急处置、会逃生自救)内容。发现管理不到位的,一律处罚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