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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410471488/2023-95084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3-06-28 16:46:26 文号 永发改〔2023〕2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政策解读
来源:市发改局
日期:2023-06-28 16: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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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目的和依据

(一)背景和依据

《永康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永康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部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浙江标准》)和《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金华标准》)要求,结合永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编制的。

(二)目的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制定和实施《永康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为全市提供了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一步,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

(三)编制过程

编制起草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认真调研起草。《浙江标准》《金华标准》印发实施后,我们对标《浙江标准》《金华标准》,结合“十三五”时期已实施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比较分析等,形成了《永康标准》初稿。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先后组织召开数次有关部门会议和专家评审会,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3月31日下发征求意见函,征求各部门、各县(市、区)意见,并于5月26日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6月6日,共收集意见建议35条,采纳28条,未采纳7条。 三是开展审查评估。根据浙江省要求,对《永康标准》的内容开展必要性、合理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根据我市文件发布要求,出具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将以上流程所收集的意见建议吸收后,形成《永康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增强《永康标准》的规范性、落地性和领先性。

二、主要特点

《永康标准》由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领域96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组成,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

(一)注重规范性。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好《浙江标准》、《金华标准》。按照《浙江标准》“各地要按照不低于浙江标准执行”的要求,《永康标准》做到了《浙江标准》《金华标准》明确的95项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和内容不漏、服务标准不低。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好浙江省对于地方标准制定的要求。对《永康标准》中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开展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

(二)注重落地性。明确了每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努力使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化、可操作。比如,“幼有所育”领域的儿童健康管理,将服务内容细化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分别为出院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一次。

(三)注重领先性。《永康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比《金华标准》新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1项。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卫生健康局作为牵头负责单位,针对重点对辖区内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等五类人群,特别是涉恐、涉稳、重大刑事犯罪前科、涉毒、社区矫正、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其他人员等八类特殊人群,开展针对性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永康标准》由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领域96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组成,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详见下表)。

表:《永康标准》主要服务项目统计表

序号类别事项数服务事项
1幼有所育9(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孕产妇健康服务★
(3)基本避孕服务
(4)生育保险
(5)预防接种
(6)儿童健康管理
(7)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8)困境儿童保障
(9)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2学有所教9(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3)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4)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5)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7)普通高中免学费
(8)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9)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
3劳有所得12(1)就业信息服务
(2)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3)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5)就业见习服务★
(6)就业援助
(7)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
(8)“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
(9)劳动关系协调
(10)劳动用工保障
(11)失业保险
(12)工伤保险
4病有所医18(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4)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5)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
(6)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8)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1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11)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12)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
(13)职业病健康管理
(1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6)疾病应急救助
(17)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8)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5老有所养4(1)老年人健康管理
(2)老年人福利补贴★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住有所居3(1)公租房保障
(2)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3)农村危房改造★
7弱有所扶14(1)最低生活保障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3)医疗救助
(4)临时救助
(5)受灾人员救助
(6)法律援助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9)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
(10)残疾人康复服务
(11)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
(12)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13)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14)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8军有所抚5(1)优待抚恤
(2)退役军人安置
(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4)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
(5)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9文有所化10(1)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2)送戏曲下乡
(3)收听广播
(4)观看电视
(5)观赏电影
(6)读书看报
(7)少数民族文化服务
(8)参观文化遗产
(9)公益假日活动、流动少年宫进农村进社区
(10)档案查询利用
10体有所健2(1)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2)全民健身服务
11事有所便10(1)公共交通▲
(2)公共法律服务
(3)邮政快递服务
(4)食品安全监管
(5)药品安全监管
(6)社会治安
(7)防灾避险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9)气象服务
(10)环境质量

注:表中打“●”项目为我市在《金华标准》基础上新增的项目;表中打“▲”项目为我市在《金华标准》基础上提升的项目;打“★”项目为我市在《金华标准》基础上细化的项目。

(二)重要举措

《永康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11大领域96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涵盖了人民群众生育、教育、就业、卫生、养老、住房、救助、文化、体育、环境、生活等多方面,清单化、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胡博

联系电话:0579-871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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