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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471831783L/2023-94375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3-06-06 12:08:17 文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教教﹝2023﹞25号-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日期:2023-06-06 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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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社区学校)、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 《永康市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五金先进制造业职业启蒙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永康市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范围:全市中小学校。

永康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范围:能为中小学生提供劳动教育实践(含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的职业院校、企事业或社会实践基地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申报

1.规划科学。学校劳动教育规划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注重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进行项目探索,做好价值澄清。保障每个学生每周不少于规定时长的劳动实践。

2.内容丰富。结合学生生活成长环境的变化,更新劳动教育观念,拓宽劳动实践渠道,丰富劳动教育内容,改进劳动教育方式,提高劳动教育的实效性,推进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

3.协同创新。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推进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综合利用城乡、行业、企业等各种劳动资源,为开展劳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课程完备。将劳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方案,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也可根据需要集中授课),统筹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社会实践等相关课程,根据各学段特点在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每学年能举办一次劳动周,主题鲜明,设计合理,组织实施得当。

5.制度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日常管理制度健全,有教职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等,涵盖教学、运营各方面常规管理的制度。完善劳动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劳动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加强劳动教育教学组织管理、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安全预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6.保障师资。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劳动教育需要,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劳动育人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7.示范引领。申报学校的劳动实践教育在本区域有示范作用,有获得县级以上劳动课程与教学方面奖励和荣誉,或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宣传报道的;或有县级以上精品课程和在市级以上有典型经验推荐和发言的学校,优先推荐。有以下现象的一票否决:三年内无师生参加县级各类各级相关活动的;劳动教育实践中有安全事故或事件的。

(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

申报市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应至少具备以下8项基本条件:

1.法人资质。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活动专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占地5亩、室内活动场所达到500平方米以上,能同批次接纳30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参加劳动实践体验活动。

3.课程设置。至少有3个适合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课程体系较为完整,教学、实践体验活动编排合理,教育性、实践性强。课程教材、解说词内容规范、符合要求。课程可针对某一学段进行深入开发,也可对不同学段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

4.配套设施。配备有必要的教育教学用具、器材、器械,数量充足。所使用大型器械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经专业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

5.师资配备。配有与承接学生规模相适应的课程教师或讲解员,并有专职教辅人员能在学生劳动实践过程中实施专业的辅导教学,整体人员结构合理。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教学能力

强,具备与学生互动教学、实践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有效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实践。

6.安全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各类安全设施及24小时无死角监控设备运作良好。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或附近(15公里内)有医疗机构,能够处理学生突发的身体不适状况,制定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通道符合要求,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7.规范管理。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日常管理制度健全,有教职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等,涵盖教学、运营各方面常规管理的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日常运转经费能够足额保障,档案管理规范,投诉处理及时妥善,社会评价好。

8.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三、申报程序

(一)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申报

1.自愿申报。申报学校要认真对照《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和上述申报条件开展自查和创建工作,并填写《永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表》(附件1),按时向教育局申报。

2.评审认定。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并予以公布。

(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

1.自评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基本条件的要求进行自评,如实准确填写《基地自评表》(见附件3),并随附基地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自评符合要求的,填写《基地申报表》(见附件4)。同时须提供基地劳动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包括教学目标、内容、适用对象、过程、评价等)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等,报教育局。

2.统一受理。各单位向永康市教学研究室递交《基地申报表》、其他申报材料(自评表及佐证材料等)一式3份,同时提供格式电子文本PDFWORD材料各1份。

3.现场核查。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分别签具复查审核意见。

4.市级公布结果。教育局统筹考虑地域、资源、类别、需求等因素,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的基地进行资格会审,审核通过的基地加以命名。认定的永康市第二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参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管理。同时推荐优秀基地参加金华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

四、推荐时间

本次永康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36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专人负责,抓紧部署,按期申报。项目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推荐认定必须公平、公正。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局 章会会,87101145;教学研究室 施海燕,18705798255;电子邮箱:253654276@qq.com;邮寄地址:永康市金马路5019号楼802室,邮政编码:321300

 

    附件:1.永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2.永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汇总表

          3.永康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自评表

          4.永康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永教教〔2023〕25号附件.docx

 

 

                                  永康市教育局

2023531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金华市教育局,永康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永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5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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