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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风与投诉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纠纷处理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3-06-06 16:48 浏览次数: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一、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二、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信访办,信访办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

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属医疗质量或技术问题,可向市卫健局或金华医学会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属于医疗服务及医疗行风问题,可向市卫健局医政科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