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管控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铸造等企业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作业活动(简称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中存在的高温能量、吊装高空势能等危险源,以及部分企业存在的煤气、天然气、惰性气体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进一步预防高温灼烫、高处坠落、遇潮遇水爆炸、火灾爆炸及中毒窒息等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推进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60号),以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的要求,全面排查我市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加强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对象
各镇(街道、区)上报的50家高温熔融企业(附件1)。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业务培训。6月10日前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作相关培训课件,委托专家对各镇(街道、区)前期上报的50家高温熔融企业负责人进行全覆盖业务指导,培训会场定为市应急管理局4楼会议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7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道、区)要及时督促辖区内高温熔融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完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踪整改,并建立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对完成整改的企业要及时组织验收。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要对名单内高温熔融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风险辨识,辅导企业进行隐患整改,为每家企业出具相关咨询报告。
相关企业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按时将评价报告或现场安全条件确认书交给属地政府进行留档。
工作流程: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验收合格的高温熔融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数量不少于验收合格企业数的30%,各镇(街道、区)要对高温熔融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落实安全方案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各镇(街道、区)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同时,应当严格按照《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要求》(附件3),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强化督查,促进工作落地。
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高温熔融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工作,对整治进度落后的镇(街道、区),要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走过场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对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各阶段整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总结经验,强化成效巩固。
各镇(街道、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攻重点、破难点上再发力,在抓对标、重细节上再提升,在见常态、求长效上再深入,在明职责、严监督上再强化,共同推动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快落实,有效防范高温熔融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1.各镇(街道、区)高温熔融企业清单
2.永康市高温熔融企业安全整治验收表
3.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要求
4.高温熔融企业相关重大隐患清单
永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1
各镇(街道、区)高温熔融企业清单
略
附件2
永康市高温熔融企业安全整治验收表
企业名称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规模 | 主要产品 | ||
整改完成时间 | 验收时间 | ||
完成整改 主要隐患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区) 意 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说明:由镇(街道、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盖章报至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3
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考核合格证;叉车、电工等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操作证。
二、企业应定期对涉及高温熔融作业的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三、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要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四、企业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得存在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或者改造,造成其安全技术性能降低的情形。
五、高温熔融作业场所的建(构)筑物应采取防火、防爆、防腐蚀、隔热等防护措施;并定期对承受重荷载、荷载发生变化或者受高温熔融金属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进行安全检查。
六、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等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的范围之外。
七、吊运高温熔融金属和熔渣的起重机应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应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铸造企业起重机驱动装置中应设置两套制动器。
八、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吊运、盛装熔融金属的吊具(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等)和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耳轴等)进行安全检查或探伤检测。
九、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其影响区域不得有非生产性积水、潮湿,不得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铸造、浇铸流程应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十、高温工作的熔融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应按要求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冷却水系统应配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并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十一、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以及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应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在线监测报警装置。
十二、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加压机、烘烤器等设施,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应按要求安装隔断装置。
十三、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燃烧系统应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十四、本次整治结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中关于有色、冶金、机械等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消除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附件4
高温熔融企业相关重大隐患清单
序号 | 行业类别 | 备注 | ||
冶金 | 有色 | 机械 | ||
1 |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钢铁水罐冷(热)修工位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或者浇注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 |
2 | 生产期间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和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和地面运输通道等6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 生产期间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和地面运输通道等6类区域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的。 | 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 | |
3 | 炼钢连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中间罐漏钢坑(槽)、中间罐溢流坑(槽)、漏钢回转溜槽,或者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坑、槽)的。 | 熔融金属铸造环节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倾动式熔炼炉、倾动式保温炉、倾动式熔保一体炉、带保温炉的固定式熔炼炉除外)。 | 生产期间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 |
4 | 转炉、电弧炉、AOD炉、LF炉、RH炉、VOD炉等炼钢炉的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等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副)枪自动提升、电极自动断电和升起装置联锁的。 | 采用水冷冷却的冶炼炉窑、铸造机(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结晶器除外)、加热炉未设置应急水源的。 | 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的。 | |
5 | 高炉生产期间炉顶工作压力设定值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最高工作压力,或者炉顶工作压力监测装置未与炉顶放散阀联锁,或者炉顶放散阀的联锁放散压力设定值超过设备设计压力值的。 | 熔融金属冶炼炉窑的闭路循环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开路水冷元件未设置进水流量、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监测开路水冷元件出水温度的。 | 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或者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 | |
6 | 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加压混合、储存、使用设施附近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的。 | 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结晶器冷却水系统未设置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快速切断阀、紧急排放阀、流槽断开装置联锁,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倾动式浇铸炉控制系统联锁的。 | ||
7 | 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加压机、烘烤器等设施,以及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装置的。 | 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浇铸炉铝液出口流槽、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的。 | ||
8 | 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水封式排水器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 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固定式浇铸炉的铝液流槽未设置紧急排放阀,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未与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紧急排放阀联锁的。 | ||
9 | 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的倾动式浇铸炉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未设置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或者流槽与模盘(分配流槽)入口连接处的液位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浇铸炉倾动控制系统、快速切断阀(断开装置)联锁的。 | |||
10 | 铝加工深井铸造机钢丝卷扬系统选用非钢芯钢丝绳,或者未落实钢丝绳定期检查、更换制度的。 | |||
11 | 可能发生一氧化碳、砷化氢、氯气、硫化氢等4种有毒气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或者未对可能有砷化氢气体的场所和部位采取同等效果的检测措施的。 | |||
12 | 使用煤气(天然气)并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设置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 |||
13 | 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水封式排水器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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