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33235077U/2023-9581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07-21 09:24:34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 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 城党工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龙山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
中共永康市龙山镇委员会 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 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关于深 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 见》《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玫 府批准、金华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永康市机构改革方案》,结 合龙山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鎮党委是镇各种组织、市级部匚延伸机构和各项 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績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 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 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 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的行政管 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 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 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 村的执政基础.负责本行政区域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
(三) 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 工作,综合协调及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推 进精神文明建设。
(四)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 征地拆迁、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 统计等工作。
(五) 负责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 济组织体系,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六) 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 域镇村建设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 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七) 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 体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气象等工作, 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关,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八) 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民 委员会工作,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乡村建设和管理;承担辖区 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 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 负责统筹协调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 职责范围内以及相关部门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监管等工作。
(十)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 用,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协调推进市场监 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消 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一)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 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龙山镇设下列9个内设机构:
(一)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 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镇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 督;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后勤管理等工作;监督实 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镇党委、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的督办工作;负责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办人大 交办的事项.负责执行上级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 法律法规;负责抓好财源建设,编制和执行镇政府预决算工作 计划,管理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和监督镇机关内设机构及 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工作;负责本级财政收支管 理;负责填属资产监管等工作。
(二)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 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 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农村党建、单位 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区域内村班子建 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和老干部工作及工、靑、妇、科等群团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中心)负责制订实施本镇 工业、服务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发展 中的突出问题,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负责征地拆迁、平台 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安全生产、消防、科技创新、劳 动保障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镇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 调辖区内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科技、人才开发引进、 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对外贸易工作;负责企业管理服务,对 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掌握企业动态经营情况,组织相 关会议、展会、培训等工作,负责企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建 立健全工作;承担本镇的各项统计、调查分析工作。
(四) 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 村建设,优化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负责编制辖区内的农 业和新农村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新技术推广、林业、水务、动 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气 象灾害防御等工作;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 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负责标准 农田提升,耕地垦造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村 级财务委托、监管;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 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第一 产业的招商工作,做好项目洽谈、投资协议管理、落户及落户 项目的推进、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业统计等工作。
(五)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o负责编 制并组织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与 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民政残联事务、 社会救助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科技教育、文化 体育旅游、广播电视、老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新农村文化建 设项目的审核、申报;负责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权 益保障、就业指导、拥军优抚、困难帮扶等工作。
(六) 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土地 管理、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负责建设总规和土地利用总规落 实和管理;负责镇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核、建筑安全 等工作;负责镇域土地开发、小区建设、道路建设、旧房拆迁 等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镇域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公 共事业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牵头做好全镇平安创建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受理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指导村级民情接访工作;协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 负责各类综治档案的建档和管理;承担应急指挥和安全生产综 合监管职能;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 人防、治安、重大疫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基层 治理四平台”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负责对平台接收事 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承担“基层治理四平台”联席会议日常 工作和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八)综合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所)。负责职责范围内 以及相关部门授权(委托)的城镇管理、土地保护、规划建设、 安全生产等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部门派驻机 构的综合执法工作,会同开展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污染源的 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排查辖区内环境风险隐患;办理和督促 环保督察信访件;配合市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有关部门现 场执法工作;负责办理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及时化解污染纠纷。 综合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会 同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承担综合执法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九)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基层 的落实;负责组织、协调、监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审批 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对办事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和考核;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 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 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第四条 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联、人 武部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五条原龙山镇事业编制和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农林水技 术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合并为龙 山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将龙山镇事业编制人员转入该中心, 所有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编入各职能科室。
第六条 龙山镇行政编制41名;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额拨 款事业编制27名。镇领导班子职数按有关规定配置;核定中层 领导职数32名,其中内设為室领导职数23名内设科室主要 负责人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的,可设一名党务副职,按中层 正职配备。
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人大、文化、工会、共青 团、妇联、人武部等条线中层干部按有关规定在核定的职数总 量内配置、鼓励与内设科室中层职位相互兼任、交叉任职。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永康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 永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负责人姓名:应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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