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永康市司法局2023年第二季度因暂未发生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情况,故未开展此类行为的处罚工作。暂无此类信息,故特不公开。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