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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情况处罚的说明
来源: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日期:2023-08-23 17: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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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永康市司法局2023年第一季度因暂未发生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情况,故未开展此类行为的处罚工作。暂无此类信息,故特不公开。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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