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23-9654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08-25 16:05:49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以下应国佐、韩国胜等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对应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告告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中心金警官、章警官 地址:永康市东城街道车宝路9号,联系电话:0579-87166089)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8月25日
附: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拟作出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1 | 应国佐 | 330722********0012 | 应国佐,于2023年07月16日19时32分,因驾驶浙G582D6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金城路九铃路望春路交叉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驾驶证查询结果、车辆信息、人口信息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2 | 韩国胜 | 522529********0819 | 韩国胜,于2023年07月21日23时42分,因驾驶浙G76KW2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金山西路铁路桥下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25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 呼吸式酒精检测单原件、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驾驶证照片、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人口信息、交通违法涉酒前科信息查询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贰仟元的处罚,记12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整并收缴证芯编号为3350027251176的机动车驾驶证一本;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贰仟贰佰元并收缴证芯编号为3350027251176的机动车驾驶证一本的处罚,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3 | 熊建有 | 411726********8354 | 熊建有,于2023年07月22日00时06分,因驾驶浙G805EX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市金山西路铁路桥下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43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呼吸式酒精检测单原件、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驾驶证照片、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人口信息、交通违法涉酒前科信息查询、全国违法犯罪人员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贰仟元的处罚,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4 | 颜泽宁 | 330723********215X | 颜泽宁,于2023年07月23日23时35分,因驾驶浙G0C15F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金山西路铁路桥附近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62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呼吸式酒精检测单原件、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驾驶证照片、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人口信息、交通违法涉酒前科信息查询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贰仟元的处罚,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5 | 黄道宇 | 452725********0413 | 黄道宇,于2023年07月22日23时06分,因驾驶浙G95ZE1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古山镇南风路100号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63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呼吸式酒精检测单原件、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驾驶证照片、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人口信息、交通违法涉酒前科信息查询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贰仟元的处罚,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6 | 俞金姬 | 332524********0027 | 俞金姬,于2023年07月21日23时10分,因驾驶浙G76E6C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金山西路铁路桥下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56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呼吸式酒精检测单原件、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驾驶证照片、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人口信息、交通违法涉酒前科信息查询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贰仟元的处罚,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7 | 俞志怀 | 330722********2136 | 俞志怀,于2023年07月24日01时35分,因驾驶浙GDQ9399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金山西路铁路桥附近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42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呼吸式酒精检测单原件、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驾驶证照片、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人口信息、交通违法涉酒前科信息查询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贰仟元的处罚,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8 | 胡肖 | 532128********071X | 胡肖,于2023年07月26日20时48分,因驾驶浙G8S1Y8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市花城路与松石西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31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呼吸式酒精检测单原件、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驾驶证照片、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人口信息、交通违法涉酒前科信息查询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贰仟元的处罚,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9 | 黄宝龙 | 522728********6313 | 黄宝龙,于2023年07月25日04时10分,因驾驶浙G38DX8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银川西路101号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73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呼吸式酒精检测单原件、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驾驶证照片、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人口信息、交通违法涉酒前科信息查询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贰仟元的处罚,记12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0 | 陈飞 | 330727********1919 | 陈飞,于2023年07月05日12时28分,因驾驶浙G52185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行至永康市白垤里三区边道路路段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 | 现场凭证(强制凭证)、现场照片、车辆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驾驶证信息、车辆信息、人口信息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贰佰元的处罚,记1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仟叁佰肆拾陆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对你作出罚款伍仟伍佰肆拾陆元的处罚,记1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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