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10XY/2023-9695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09-15 13:21:01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公共交通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停车收费管理,提升市民获得感,我市对《永康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18】102号)进行修订,调整了停车收费区域分类及价格,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调整后,新收费标准更精细化,快来了解!
本次调整
这些“亮点”值得关注
一、调整区域分类
本次将区域调整为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三级区域和高铁南站区域。其中,原一级区域(紫微路以东,九铃路以南,望春路以西,华丰路以北的合围区域)和高铁南站范围不变。调整二级区域范围,增加三级区域:
1.缩小原二级区域范围。仅保留总部中心区域(花园大道以东、金都路以北、金山西路以南、老铁路以西的合围区,含市第一人民医院区域)。
2.增加三级区域。城区内除一级、二级区域和高铁南站外的其他区域。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将原二级区域内的三中路等,纳入三级区域。
二、调整收费标准
1.四类区域收费标准变化。
①一级区域与二级区域的收费标准不变(详见下方表格)。
②增加三级区域收费标准。道路停车泊位为第一小时2元,一小时后1.5元/半小时,每天每次最高收费20元。公共停车场库(地面、地下停车场)为第一小时1元,一小时后1元/半小时。地面停车场每天每次最高收费15元,地下停车场每天每次最高收费10元。
③高铁南站收费标准下调。由第一小时3元调整为2元,一小时后3元/小时,连续停放二十四小时内最高收费由50元调整为30元。
2.延长免费时长。一级区域、高铁南站停放免费时长30分钟不变;二级、三级区域由30分钟延长至45分钟。
3.延长夜间免费停车时段。一级区域、二级区域夜间免费时段不变,分别为21:30至次日8:00、19:30至次日8:00;三级区域免费时段由19:30至次日8:00调整为17:30至次日8:00。
三、增加包月服务
明确包月服务资费标准,一级区域范围,道路停车泊位300元/月,公共停车场所260元/月;二级区域范围,道路停车泊位260元/月,公共停车场所150元/月;三级区域范围,道路停车泊位150元/月,公共停车场所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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