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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度取水户取水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水务局
日期:2024-01-02 15: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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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取水户:

为了合理配置水资源,全面实行总量控制,额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近三年年度取用水情况、取水户用水指标,现将核定的2024年取水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请各取水户严格用水计划管理,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如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并提交计划取水总量增减说明原因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取水户应在批准的取水计划范围内取水。除水力发电、公共供水等行业外,取水户超过经批准的取水计划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


附件:永康市2024年取水户取水指标.docx

永康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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