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24-99845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时间: | 2024-01-25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坚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坚强领导下,积极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k.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康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丽州北路一号,电话:8710276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48条,其中包括政策文件及解读3条、工作动态40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等。同时通过“永康公安”新浪微博、微信、抖音,积极更新、发布信息,将新的政策、项目情况和重大活动等向社会公开,2023年永康公安微博累计发布9952条;永康公安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011条;永康公安抖音累计发布信息13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强化服务理念,畅通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审慎稳妥答复,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件、商业企业1件、上年结转1件,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他13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学习《条例》及相关解释规定,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建设维护、监测分析,对网站健康性包括错链、无效链接、错别字或词、空白栏目等多方面的周期性监测及实时整改。并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充实公开内容,使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公开信息更加精准,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广泛性、互动性、趣味性,实现信息公开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
(五)监督保障
切实做好政务主动公开、政务新媒体、依申请公开等考核事项的推进。及时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意见征集、在线咨询等渠道,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虚心接受社会评议,及时进行有效的互动和反馈。本年未发生重大事项,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同时,将12345投诉举报专线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关注民生、排解民忧”的一个重要平台,主动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树立亲民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2024年市公安局将继续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督,一是对照《条例》以及上级部门部署,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补缺补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三是完善拓展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是抓好人员管理和培训,提升整体能力素质。下一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公安局将在政策解读方面,紧密结合公安业务和重点民生关注点,采取多形式解读方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发布解读。同时,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平台的规范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