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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水务局
日期:2024-01-25 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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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永康市水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康市水务局办公室(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编:321300,电话:8710127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康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件,政策文件及解读3件、水质报告43件,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掌握民生政策及水质信息。同时,同步更新永康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主动优化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接到个人及法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3件,依申请公开3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现有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市大数据对网站版面格局进行优化调整,以便于群众获得更多教育信息。目前并未建立新媒体账号,严格把控新媒体账号开通,所有政务相关信息均统一通过永康市政务网(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63604/index.html)公开。

监督保障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全局考核内容,进行年度考核通报。严格执行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行政审批窗口获评永康市2023年度有礼服务窗口。2023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舆论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公开内容可能过于简化,未能详细展示政策和决策的全貌,使得公众难以获得关键信息和决策背后的细节;二是公开工作的程序不规范,政务公开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但在实践中,直接由办事人员决定公开内容和时机,导致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受到影响;三是公开工作的群众参与度不足,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参与度不够,有时即使公开了,也可能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而导致公开的实际效果不佳。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公开的质量。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办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领导责任、经办人责任和齐抓共管责任。增加政府主动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进行细化和明确。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政务公开、评价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永康市水务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链接:2023年永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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