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24-105743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10-29 15:52:55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以下文付红、蒋俊辉等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被处罚人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文付红 | 532128********6158 | 文付红,于2024年08月10日20时26分,因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东永线32km+900m地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罚款700元。 | 3307842900815963 | 2024年10月29日 |
2 | 蒋俊辉 | 332526********3535 | 蒋俊辉,于2024年08月08日17时22分,因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花街镇三板路37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罚款700元。 | 3307842900815974 | 2024年10月29日 |
3 | 周新 | 330722********5916 | 周新,于2024年08月07日19时47分,因驾驶浙G739B1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象珠镇青枫家庭农场路口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罚款750元。 | 3307842900815985 | 2024年10月29日 |
4 | 覃志勇 | 430802********7717 | 覃志勇,于2024年08月23日23时01分,因驾驶浙G49680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花街镇北三环新川红绿灯附近路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罚款700元。 | 3307842900815996 | 2024年10月29日 |
5 | 夏正 | 330722********5734 | 夏正,于2024年08月14日06时49分,因驾驶浙G88DD6小型面包车行至永康市龙山大道0公里+300米地段处,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罚款1000元。 | 3307842900816000 | 2024年10月29日 |
6 | 郑小兵 | 360222********421X | 郑小兵,于2024年08月04日07时32分,因驾驶浙G2Q8G3轻型栏板货车从官川往莲湖方向,经永康市东库-清溪7公里+600米地段处,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5人以下)(车厢上违规载客1人,已卸载)违法行为。 | 罚款500元。 | 3307842900816033 | 2024年10月29日 |
7 | 胡世行 | 330722********643X | 胡世行,于2024年08月12日21时20分,因驾驶浙G8053N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三井头村路段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罚款700元。 | 3307842900816055 | 2024年10月29日 |
8 | 徐雄雪 | 330722********2315 | 徐雄雪,于2024年08月24日16时11分,因驾驶浙G86VJ0轻型栏板货车行至永康市溪中路与龙川东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罚款200元。 | 3307842900816066 | 2024年10月29日 |
9 | 赵有根 | 332526********4315 | 赵有根,于2024年08月03日02时57分,因驾驶浙G8701R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紫微路与松石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35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罚款2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 3307842900816081 | 2024年10月29日 |
10 | 石洪英 | 532128********534X | 石洪英,于2024年08月25日00时15分,因驾驶贵F8170K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金都路铁路桥下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58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罚款2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 3307842900816103 | 2024年10月29日 |
11 | 谢刚 | 341221********6279 | 谢刚,于2024年08月23日23时41分,因驾驶浙GDQ5699轻型封闭式货车行至永康市北三环新川村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21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罚款22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 3307842900816114 | 2024年10月29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永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或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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