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1697/2024-106226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11-21 10:57:24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强化永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房地产经纪行为的规范化,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市全面实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挂牌上岗工作。此次发放的“工作牌”实行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管理。工作牌为蓝白相间,正面印制有人员照片、从业编号、所属机构、从业资格和永康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专用章等信息,背面为注意事项、使用有效期和投诉、举报电话。消费者可通过工作牌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为消费者选择合适的经纪人提供了重要参考。此举旨在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购房交易安全。
建设局将采取不定期日常检查和抽查,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上岗纳入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按规定登记备案、规范经纪服务、提升服务水平。要求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工作牌。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接受经纪服务时,主动拒绝接受未佩戴工作牌的从业人员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并做到“三看”:
一看服务人员是否佩戴工作牌;
二看工作牌是否到期;
三看佩戴者与工作牌是否同一人。
如发现违规使用工作牌情况可向建设局反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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