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验收、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验收、部门联合复核等程序,现将弘正储能(永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GWh储能PACK及集成产业化项目第一期招商引资相关扶持政策奖补资金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按照《永康市关于重大招商项目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22〕15 号)、《永康市重大招商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及《年产5GWh储能PACK及集成产业化项目》投资协议执行。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反映。单位书面反映问题的,需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受理电话:招商中心87016585;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87101513。
2024年11月7日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