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2日 星期四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永康市公安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3307840026132223/2024-106634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09 17:09:24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扫黑除恶大队涉案物品的公告
来源:市公安局
日期:2024-12-09 17:09:24
浏览:

本单位在日常办案中存在下列涉案物品或无主财物若干(具体详见附件),请各当事人自公告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物品所有权证到永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大队认领,逾期无人认定的,本单位将按照无主物品处理,上缴国库或统一销毁。

永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大队

2024年 12 月 9 日

 

联系人:赵警官:057********64

1*******2

无主公告.doc

  • 字体: 【
  • 打印
  • 关闭

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

官方微信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