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日期:2024-03-25 08: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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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日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110千伏明九1231线38#-41#(倪塘1411线25#-22#)迁改工程 | 金环辐永〔2024〕3号 | 2024.3.25 | |
公告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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