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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257M/2024-100648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4-03-06 15:01:43 文号
主题分类 财政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4年花街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来源:花街镇
日期:2024-03-06 15: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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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花街镇位于永康市西部,东南与西城街道办事处相连,西与武义县接壤,北与义乌市及本市花街镇毗邻。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330国道倪宅路口,距永康市城区3公里。下辖26个行政村、五个工作片,辖区面积112平方公里,总人口3万余人。

(一)主要职能

1. 社会管理职能: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代会、党代会的决议;制定本辖区发展规划,抓好治安管理,调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组织村级换届选举;依法施行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新型合作医疗等的管理。

2. 公共服务职能:加快集镇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建设并完善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加强资金投入,加快五水共治治理步伐,发展学前教育,按期完成镇中心幼儿园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宣传和引导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3、发展经济职能。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4. 组织建设职能: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花街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花街镇人民政府。

二、2024年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花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2546.84万元。

(二)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2546.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33.94万元,下降51.77%,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减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6.84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2546.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33.94万元,下降51.77%,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减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0万元、教育支出6.1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87万元、农林水支出19.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8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99.24万元,占78.5%;日常公用支出277.79万元,占10.9%;项目支出269.81万元,占10.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6.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546.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0万元、教育支出6.1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87万元、农林水支出19.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8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0万元。

(五)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6.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2.28万元,下降18.35%,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稳定,本年卫生健康支出本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66万元,占48.7%;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2.00万元,占0.1%;教育支出6.12万元,占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4.44万元,占3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56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66.87万元,占2.6%;农林水支出19.00万元,占0.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26.89万元,占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0万元,占0.2%。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09.86万元。主要用于我镇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内控建设。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13万元,主要用于花街镇食品安全监管事务。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196.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网格员管理建设。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建设。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禁毒经费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6.1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学习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914.4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项目开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1.7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官人员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7.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补助(项)19万元,主要用于对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奖补经费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2.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工作工资发放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6.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缴费支付。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4.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工作考核及奖励经费

(六)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7.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161.66万元。

(八)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由市公务用车管理相关部门统一安排,不在本级乡镇报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花街镇人民政府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7.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万元,增长2.99%,主要是人员增多,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XX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永康市花街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69.8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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