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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2024-03-06 12:45:36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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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日期:2024-03-06 12: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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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部门 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开发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拟订经济开发区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经济开发区(扩容后的核心区)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整合提升纳入经济开发区平台分片区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重大项目招引等综合统筹工作。

3.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经济开发区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制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项目准入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制定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产业培育、品牌建设、内外经贸和技术交流统筹协调等工作。

6.负责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的引进、评定、审(报)  批、落地和管理;负责经济开发区内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的报批资料审核, 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审批或核准、备案手续;按规定权限负  责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经 济开发区建设工程和建设安全工作的管理;负责经济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综合验收、服务管理等工作。

7.负责经济开发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各项财政收支、财务管理、资金监督等工作。

8.负责经济开发区(扩容后的核心区)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的数字化推进、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综合统计工作。

9.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和局部调整的组件审核;负责经济开发区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汇总编制和土地出让方案编制等工作。

10.负责配合、协同镇(街道)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等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范围 内企业退二进三、土地资源流转、国有土地收储和低小散企业整治的规划、政策制定和实施工作。

11.负责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负责统筹协调经济开发区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经济开发区的党建、宣传、统战、综治工作, 综合协调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经济开发区的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管理服务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职能转变。

(1).按照聚焦“一个创新、两个提升、四个一批”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突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 务职能,积极理顺与属地政府的关系,强化产业培育、人才引 进、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主责主业,依托属地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成职能清晰、高效协作的运行机制。

(2).推行“党工委(管委会)+”体制,多元化重构开发建设模式,按照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合理分离的原则,通过改组、组建、引进等途径,鼓励支持独立的开发运营市场主体承担开发建设、产业培育、投资运营等专业化服务职能。

(3).全覆盖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系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政府核心业务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普遍建立代办制度,实 现大项目统一代办、 一般项目全部网上办理。依法赋予开发区 (园区)管理主体相对独立完整的管理权限,暂时不宜下放的管理权限,实行“见章跟章”制度,切实做到“审批不出区、办事不出门”。优化科技创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等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5.有关平台与分片区管理职责分工。市政府明确完 全整合并入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的工业功能区,在职责上实行规 划、建设、管理等统一由平台负责为主,其土地征迁等政策处 理、土地平整等土地出让前的准备工作由属地镇(街道)负责 为主的管理体制机制。纳入经济开发区平台的古山片区、龙山- 西溪片区,在职责上实行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重大招商引资 以平台为主导,土地征迁等政策处理、土地平整等土地出让前 的准备工作、建设开发、建成投产后的日常管理服务以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机制。五金物流港片区管理体制按有关规定实施。

(二)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管委会本级预算。

二、2024年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年终结转结余(根据表01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291.97万元。

(二)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1291.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4.85万元,下降7%,主要是人员调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1.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根据表02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三)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1291.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4.85万元,下降7%,主要是人员调整。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73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教育支出2.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66.81万元,占67%;日常公用支出240.68万元,占19%;项目支出184.48万元,占1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根据支出总表03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1.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91.9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73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教育支出2.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根据表04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五)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1.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4.85万元,下降7%,主要是人员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73万元,占47%;国防支出100万元,占8%;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0.01%;教育支出2.99万元,占0.0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1.93万元,占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8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31.49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9.85万元,占4.9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占0%。(根据表05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9.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16.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财务部门管理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1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费用。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16.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者工资。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防动员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

(9)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支出。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411.93万元,主要用人员经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1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纳。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9.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六)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6.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根据表06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公用经费24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根据表06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七)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 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制度执行。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制度执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增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制度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制度执行。(根据表07实际情况表述,删除表中金额为空的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4年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1.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4.85万元,下降7%,主要是人员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36.6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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