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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4-03-08 07:56 浏览次数:
2024年3月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永康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南部水库联网工程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1087号供水大楼第4层永康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废水: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质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处置施工生产、生活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关要求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不外排;水库库区扩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前仓污水处理厂处理;永祥引水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前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工程应按要求下泄生态环境流量,设置必要的堰坝,以满足下游基本生态用水。2.废气:喷塑废气、固化废气、抛光粉尘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合理设置易产生扬尘物资的堆放场地和堆放方式,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有效防止施工扬尘、废气污染。营运期加强食堂油烟处理、路面养护和绿化维护。施工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营运期管理区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相关废气稳定达标排放。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101645传真:89289019   通讯地址: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