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410471488/2024-101343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时间: | 2024-04-03 |
文号: | 永服领办〔2024〕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提升发展,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永康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永委办发〔2022〕33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项目应符合《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永康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永委办发〔2022〕33号)。
2.享受优惠政策的必须是在永康注册(独立建账、在永康纳税)以及在永康投资建设的,且必须是依法统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服务业企业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社会组织或单位。凡企业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及严重失信行为,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3.各行业有新政策出台并已实施的,按新政策执行。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所需材料(包括:评估报告、评级证明、批复文件、审计报告、发票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资金兑现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强化重大项目有效投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重点平台、试点建设”、“其他”相关政策牵头部门为市发改局;“发展壮大会展经济”相关政策牵头部门为市商务局;“做强商品交易市场”相关政策牵头部门为市市场监管局。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并协助申报企业于4月20日前登录永康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czjb.yk.gov.cn/)向牵头部门提交奖励(补助)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确认,经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联审并公示后,由各牵头部门予以兑现。
四、申报要求
1.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项目申请表按照系统要求填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所需资料扫描上传,扫描要求彩色、字迹清晰、完整、不偏斜、不漏页、无污点。
2. 请各镇(街道、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开展申报工作,做好网上申报的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准时提交申请,顺利完成本次申报工作。
3. 联系人:吕 蒙;联系方式:87102003。
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