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24-101994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5-10 15:48:29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以下刘富龙、朱振丰等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被处罚人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刘富龙 | 522322********0593 | 刘富龙,于2024年03月12日20时43分,因驾驶贵EPH875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古山镇南风路100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罚款700元。 | 3307842900792841 | 2024年05月10日 |
2 | 朱振丰 | 330722********4010 | 朱振丰,于2024年03月12日22时29分,因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古山镇南风路100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罚款750元。 | 3307842900792852 | 2024年05月10日 |
3 | 江贵友 | 522501********8812 | 江贵友,于2024年03月05日09时34分,因驾驶贵GJ3161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东永线28公里+200米地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 罚款750元。 | 3307842900792863 | 2024年05月10日 |
4 | 胡高杭 | 330722********7911 | 胡高杭,于2024年03月13日06时57分,因驾驶无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市唐先镇秀岩村路口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罚款1200元。 | 3307842900792874 | 2024年05月10日 |
5 | 杨盛峰 | 430524********6636 | 杨盛峰,于2024年03月02日05时36分,因驾驶浙GC5L90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高圳路260号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罚款500元。 | 3307842900792896 | 2024年05月10日 |
6 | 应豪 | 330722********365X | 应豪,于2024年03月06日21时26分,因驾驶浙GDM9756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市花园大道车宝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罚款1000元。 | 3307842900792900 | 2024年05月10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永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或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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