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597205446K/2024-102044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5-14 08:40:03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珠峰气筒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
规划行政许可公示
申请人永康市珠峰气筒有限公司向本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永康市珠峰气筒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该项目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学院北路88号, 本项目包含新建厂房一幢,总建筑面积78808.48m2 , 建筑占地面积8064.29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780.97m2 , 建筑层数为地上9层,局部地下1层。规划建筑高度:49.95m, 消防建筑高度:48.35m。。
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 年 5 月 14 日至2024 年 5 月 23 日,公示地点:建设现场和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64283/)。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11室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无意见,本管理委员会将按程序审批予以规划许可。
地址: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11室
联系电话:0579-87233259 87232559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 5 月 14 日
附件: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
3、平立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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