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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政协社情民意联络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14 08: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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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永康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协社情民意联络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专委会:

《市政协社情民意联络员管理办法》已经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政协永康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市政协社情民意联络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联络员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制度,参照政协章程及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聘范围、人数及聘期

从民主党派成员、工商联会员、有关人民团体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专家学者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中遴选25人左右,聘期5年。

二、选聘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热心并善于反映社情民意,具有较强的建言资政能力;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3.体现统一战线特色,在本界别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选聘程序

1.分管专委会根据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评结果,提出社情民意联络员留任的建议名单。

2.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各专委会、相关部门等根据上级政协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推荐人选。

3.根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拟聘名单,由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发聘书。届中出现辞去社情民意联络员的情况时,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重新增补社情民意联络员。

四、工作要求

1.围绕国家政策方针和地方重要举措,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主动、及时、经常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2.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要实事求是、逻辑严谨、表述规范、言简意赅;提倡多用案例和数据说话,既有总体情况归纳,也有典型案例剖析;对策建议要有价值、针对性强、可行性强。

3.参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相关会议,进行沟通交流。根据安排,参加市政协相关会议、业务培训以及调研、视察等活动。

4.每个季度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1篇。

5.遵守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纪律。

五、管理机制

(一)计分机制

1.书面提交社情民意信息的每篇加1分。

2.社情民意信息被永康市政协采用的加2分,被金华市政协采用的加4分,被省政协采用的加8分,被全国政协采用的加16分。

3.社情民意信息获党委、政府、政协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按不同层级分别再加4分、8分、16分和32分;获党委、政府、政协等其他领导批示肯定的,按不同层级分别再加2分、4分、8分和16分。

4.同一篇社情民意信息,被多层级采用时取最高分,领导批示累计加分。如社情民意信息有多名社情民意联络员署名的,每人按平均得分。

(二)通报机制

由社情民意服务中心每月通报社情民意联络员的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通报信息被各级政协采用情况。

(三)激励机制

1.根据《政协第十五届永康市委员会信息宣传报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由市政协对先进个人下发表彰决定,并在政协全会上予以通报和奖励。

2.届内多次获评先进个人的社情民意联络员,换届时由市政协向市委推荐为下一届政协委员候选人。

(四)退出机制

1.对连续2个季度未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的,由社情民意联络员所在联络站分管联系的委办主任对其进行约谈。

2.社情民意联络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辞去其社情民意联络员职务:

(1)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2)1年内未有社情民意信息被永康市政协采用或报送给金华市政协的;

(3)连续2年未完成每年度4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任务的;

(4)工作岗位调整等其它原因不宜再担任社情民意联络员的。

六、服务机制

1.加强业务指导。市政协每年组织社情民意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各委办每月对分管联系联络站中的社情民意联络员做好信息选题、调研等工作的指导,并邀请社情民意联络员参加委办组织的考察、视察等活动。

2.加强服务保障。办公室做好每年度社情民意联络员培训经费保障、稿酬发放等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