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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宣传】“永”往“执”前 | 永康法院开展执护营商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06-11 来源:永康市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化解执行难题,扎实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5月22日,永康法院开展执护营商专项执行行动,重点针对涉买卖合同、金融债权等类型的执行案件集中开展攻坚,邀请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见证。

本次执行行动共传唤31人,拘留6人,罚款4人,和解部分履行21件,执毕5件,到位标的294.6万元。

躲避执行不现身?强制开锁!

被执行人吕某拖欠申请人夏某货款20余万元,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吕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吕某进行全面财产查控。经过调查,吕某名下无存款、房产等财产,仅有一辆车,经执行法官催促,吕某未将车辆交至法院。

寻人过程一波三折

“我们是永康法院执行局,请开下门!”“你们找谁,我家大人都不在家。”行动当日,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来到吕某住处,但多次敲门仅有小孩子回应几句,并坚持不开门。

为了进一步确定吕某的位置,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吕某,吕某声称还在厂里没回家,明天一定会来法院解决这个事情。

“我亲眼看到吕某刚刚回来了,小区监控肯定拍到了,他一定就在家里。”申请人信誓旦旦表示,吕某和其老婆一定躲在家故意不出声。

经过多方核实,执行法官确定吕某就在家中。

“吕某,请配合执行,尽快开门,不然我们就要叫人开锁了!”经过多次警告说明,吕某一家人仍不开门,执行法官遂联系开锁人员,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强制开锁。

躲藏许久终现身

随着咔的一声,防盗门被打开,映入眼帘的是等在门口的吕某妻子。

“刚刚警告了这么多次,为什么不开门?”执行法官严厉批评拒不开门的行为,但吕某的妻子仍顾左右而言他,试图通过询问案件情况转移话题。

“这个房产是你们婚后购买的,虽然登记在你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吕某拒不履行,属于吕某的部分仍可以强制执行。”直到听到执行法官这句话,吕某妻子态度才发生了转变,连忙表示吕某就在家里愿意配合执行,并将藏身楼上的吕某带了下来。

批评训诫促和解

在法院,执行法官对吕某拒不开门躲避执行的行为予以训诫和罚款,吕某表示认识到了行为的错误,并对自己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写下检讨书。

最终,吕某当场履行部分款项,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吕某妻子为其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