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686817E/2024-10269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6-14 15:54:28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旅游,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体育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事业、文旅体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文物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六)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管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播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落实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七)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八)负责城市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制定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大型文化旅游交流活动、体育赛事活动。
(九)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组织实施文物遗产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和指导社会文物工作。协同落实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十)监督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管理。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旅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市文旅体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协调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重大案件的查处。
(十二)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的其它职权事项。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永康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机构负责人:施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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