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57M/2024-102836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6-17 09:47:27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花街镇机关日常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1、组织领导
镇机关成立学习中心组,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宣传委员为组长,组织办人员为组员。管理处由书记、主任负责组织学习。
2、工作职责
①镇机关学习中心组负责学习方面上工作,制订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确定学习形式、组织人员授课讨论、检查人员的到位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讲评和监督。
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员负责落实学习中心组的全面工作,按规定组织本管理处干部集中学习或自学,同时将学习情况报告镇学习中心组。
3、组织形式
学习主要采用集中学习、周一学习夜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教育辅导与发言讨论相结合等形式,力求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取得较好地学习效果。
4、时间要求
规定每周星期一为学习时间,主要结合学习夜安排,如遇工作原因和特殊情况,一般进行自学。
5、讲评考核
集中学习要建立个人记录簿,严格实行点名登记,镇组织办、党政综合办公室适时进行考核和抽查,其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
二、公文处理制度
1、公文由文书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对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有关人员和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上级来文由文书及时收文登记,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后分送书记、镇长批阅,再送党委委员、副镇长及其他同志传阅,需有关人员办理的应及时送办,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归档,会议通知要及时告知与会对象。
3、本镇发文由各职能办公室起草,经综合办审核后,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发。
4、对上级来文和本镇的文件资料,待办理完毕后,各管理处、办公室要在次年三月前将所有应立卷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交综合办,综合办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5、重要的证明需镇政府过印的必须进行登记,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过印。
三、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花街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1、用车应本着以工作为重,节俭高效的原则,保证镇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及重大事项用车,优先突发事件用车,提倡勤俭节约,做到尽量少用车,能不派车的尽量不派。
2、车辆统一由综合办负责调度,管理处的车辆统一由管理处主任派车。
3、车辆的各项经费支出,须经镇财办审核,镇领导批准,方可报销。车辆修理到指定地点,对各种支出要做好专门登记。
4、驾驶员应服从指挥调度,未经同意,不得私自驾车外出,否则以旷工论处,经教育不听的,由综合办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党委同意后,予以暂挂或解聘。
四、考勤请假值班制度
1、机关干部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无故不得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撤离工作岗位或任意不上班,违者按旷工处理,全年累计5天以上者(含5天)扣除全年奖金并作“待聘”或解聘处理。
2、因病因事需做到请假,严格按《花街镇请假制度》执行。
3、全体机关干部继续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驻夜制度,综合办做好值班人员及时间安排。值班人员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可采取互换的办法解决,不得擅自离天岗位,撤离者按旷工,旷夜处理。值班人员(特别是带班组长)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处理完日常事务,做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应及时向书记、镇长汇报并做好处理工作。
4、参加上级会议者,凭会议通知,会议中途不值班值夜,会议结束后要坚持值班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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