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410471488/2024-103179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时间: | 2024-06-25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永康市重大建设项目促进中心岗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聘任黄小青同志为工程师,定专业技术岗位九级,聘期为三年,自2024年6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10日。
聘任应翠婷同志为助理经济师,定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聘期为三年,自2024年6月11日起至2027年6月10日。
永康市重大建设项目促进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