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E96076588U/2024-9207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8-14 09:39:08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机构内设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接待科、基建房管科、保卫科、服务保障科、物业管理科。
机构下属单位:机关幼儿园、第二机关幼儿园、机关卫生所、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永康宾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永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机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金华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务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推动机关事务体制改革,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管理、服务、保障和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协助做好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市级领导重要外出考察的后勤服务工作。
(五)会同财政等部门做好全市机关办公用房的保障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配合做好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产权登记、调剂使用、维修改造、装修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统一产权登记、统一纳入平台监管、统一喷涂标识和安装定位系统、统一购置更新及审批(除执法执勤用车、特种用车外)、统一定点加油维修和停放。保障市级领导、市级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工作用车以及接待用车。
(七)拟订市级领导干部生活服务保障有关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领导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市行政中心区域及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物业管理等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深化机关事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数字化转型,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建立健全集约高效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经费、资产、服务管理,积极推进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社会化改革,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绩效。强化监管,推进下属单位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十一)与市财政局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的审批管理工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党政机关其他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林杰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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