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提振消费与鼓励适龄婚育的号召,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结婚消费券操作细则》(浙民事〔2025〕90号)工作要求,永康市拟开展2025年永康市结婚消费券发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永康市结婚消费券活动参与商户,有关事项如下:
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2月10日(结婚消费券领取后的30日内有效),消费券发放期内先登记先得,发完为止。
二、发放对象
对2025年10月30日起在永康市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补领的除外)发放结婚消费券。
三、发放额度
发放给满足申领条件的每对新人的消费券额度为800元/ 对。
四、券面设置
结婚消费券设定为满减,每对满足申领条件的新人可领取满200元减100元的结婚消费券8张。
商家招募
一、商家范围
在辖区内依法注册的婚纱摄影、婚礼婚庆、婚姻咨询、休闲旅游、酒店住宿、婚俗文创、零售餐饮等婚姻家庭有关的服务消费类商户。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0月22日止。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有实体经营门店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诚信经营,自觉遵守结婚消费券实施平台的相关条款。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5.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凭证、消费清单,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案。
6.承诺在活动期间,针对使用结婚消费券的消费者提供不低于平时的优惠举措,价格合理,不欺诈、不哄抬价格,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如有发现不良行为或不良影响,立即取消参与结婚消费券商户。
四、报名资料
1.结婚消费券商户报名表(表附后);
2.商户产品信息表(表附后);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企业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个体户提供负责人个人征信);
6.门店照片(门店的门头和店内各一张)。(有意向的商家可以扫码添加以下企业微信进行报名咨询)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5年10月22日前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一式三份)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后纸质版送至永康市婚姻登记处(金城路15号1楼),联系人:吕女士(电话:0579-87101770、0579-87101771 )。
2.组织审核。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结果公示。市民政局将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群众接受度高、工作配合度高、风险防控能力强的商户,由永康市民政局发布结果公告,经公示确认后,纳入2025年永康市结婚消费券参与商户。
六、参与商户工作要求
1.做好平台入驻工作。主动与活动平台对接,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及时完成入驻工作,否则将影响消费券正常使用。
2.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制作和张贴活动宣传材料,通过正当渠道加强活动宣传。
3.做好活动商品销售记录工作。
4.做好活动咨询服务工作。熟悉掌握活动补贴范围和补贴规则,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七、监督管理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商户开展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违反本次活动相关要求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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