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要求,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决定开展永康市第二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领域
金融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授权运营申报单位条件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专业人才、技术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等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二)技术安全要求。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具有相关系统开发和运营的实践经验。近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三)应用场景要求。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预期成效。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资源。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17时止。
四、申报方式
所需申报资料按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模版》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永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街道望江路61号417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永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0579-87101627。
永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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