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5-01348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3-13 09:17:40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奋力开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
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通过组织法治讲座培训、开设“资源夜话”业务讲堂及学法用法考试,全面加强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机制,切实将学法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提升法治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一是迭代升级“交房即交证”,打造一次申请、并行办理、数据跑路、集成服务的“交房即办证”2.0版本;二是实现工业标准地“竣工即发证”,整合工业企业用地规划复核、竣工验收和不动产权证等多个业务流程,前置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实现工业企业竣工验收通过后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三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优化,为满足公众需求,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社会化服务水平;四是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工作。化解不动产登记前端历史遗留问题400套,完成省厅不动产登记前端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监管系统5宗354户,完成国有企业应登记不动产登记76宗;五是坚持将志愿服务融入打造有温度服务的各个环节,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多元化志愿服务,针对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形提供视频见证等服务、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上门服务,同时开展预约办、延时办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六是推动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局牵头落实的登记财产营商指数持续处于省级标杆指标行列。全年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登记“一件事”11652件,不动产查/解封、登记“一件事”887件,不动产登记与纳税“一件事”6645件,不动产登记与土地出让金补缴“一件事”1428件,成功办理跨县区域不动产抵押登记478件(涉及14地79家银行,抵押金额304799.11万元),发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13134张、电子证明14806张,全年提供查询等服务总计75263人次。
(三)持续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出台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2024年,我局制定并由市府办发布了《永康市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24〕10号)、《永康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实施办法》(永政办发〔2024〕36号),为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和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性,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采购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三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数字化”。充分利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等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网上办案日常化,让监管、办案向全面数字化更进一步。四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4年安排新进工作人员及原有青年干部15人参与执法证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同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全国司法考试,壮大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队伍,在行政处罚办案上,坚持做到了“一案一卷一审”,并积极参与各级案卷评查,为依法行政提供力量保障。五是严格依法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以耕地违法零新增为目标,推进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继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耕地保护督察及其他相关督察工作。
(四)强化信息公开,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对土地利用现状、行政许可事项、土地征收、执法人员名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法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重要民生信息及社会热切关注问题进行公开。另在2024年1月出台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科室职责、审批表格及回复格式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二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共计19件,已判决14件,无败复败诉案件。从案件涉及的事项来看,主要集中在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征收、土地挂牌出让等领域。我局法制机构专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按期答辩率100%,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坚持一事一方案,组建行政争议化解专项小组,开展个案调解,2024年成功化解法院发送的4个行政诉讼案件的高风险败诉案件,其中3件当事人撤诉,1件胜诉。三是开展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我局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有序开展。2024年完成5个政策文件、50个招标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
(五)开展全方位普法宣传,加强阵地建设
为提高普法教育社会参与度和普法教育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巩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我局制定全年普法责任个性清单对外公布,同时全面加强社会公共场所普法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地球日”、“爱鸟周”、“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通过组织进校园、文化礼堂、公园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对湿地、野生动植物、地灾、森林防火、土地、耕地保护、测绘等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扩大普法宣传影响。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意识。为政者须率先奉法,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领导带头学、经常学,带头讲党课、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并在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亲自部署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对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二是加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落实党委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交流研讨,积极主动参加“土地日”、“宪法日”等相关学习宣传活动。制定领导干部个性化学习清单,全面掌握自然资源领域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是细化措施,落实法治责任。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和年终考核,不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管理领域建章立制工作与任务形势要求不相适应,落实上级的要求多,自主创新少,制度建设的全局性、整体性还不够。
(二)执法队伍履职能力有待加强,在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以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背景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对行政执法办案要求越来越高,由于2017年行政处罚事项划转,我局工作人员长期未参与执法办案工作,一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普遍较弱。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还需加强,需进一步推动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研究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规,重点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全面掌握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同时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依法行政理念,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
(二)继续深入宣传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系列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为重点,大力宣传贯彻,同时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的特别规定,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更加精准有效。
(三)推进行政执法的数字化和规范化。一是利用好各类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推进“天巡地查”场景、耕地智保及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等数字化平台的深度使用。二是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活动,结合执法实践,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依法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30日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