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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5-01384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5-03-13 10:45:54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思路
来源:市府办
日期:2025-03-13 10: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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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2024年法治永康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逐项落实,查漏补缺。

  一、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进行讨论发言。二是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利用局机关以及2个下属单位公开栏在12月4日宪法日进行宪法宣传活动,开展新进人员宪法宣誓活动。

  (二)完善法规制度保障体系。

  一是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我局严格实行“三统一制度”。我局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经法制机构审查交由办公室按照办文程序提请领导签署,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发布后都做好备案、存档工作,并建立电子档案以便查询。二是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成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事项集体研究,把规矩挺在前面、摆在首位。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规范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179个,涉及金额约3987.09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局领导班子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集体决策风险。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柔性执法”典型经验,创新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我局按时在网上公示本单位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并按照上级要求每个月将执法案件信息上网公示。严把执法记录关,防止违法执法。为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我局统一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防止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的发生。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对受罚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指导企业完成整改,进行自主合规。暖心助企,主动服务,帮助受罚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深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督促企业及时履行处罚义务,维护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威信。今年帮助11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推动永康市生态环境领域诚信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通过指导企业自主合规,结合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共对15家企业予以不予处罚,让永康企业感受到生态环境柔性执法的温情关怀。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事前防、事中控、事后补”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推广“互联网+监管”,探索非现场执法。逐步建立以“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为中心,向外辐射融合集移动执法、办案系统、智慧环保为一体的线上执法监管网络,构建掌上执法数据共享、调查取证环环相扣、案件办理逐级审核的立体化执法模式,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真正实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数字化、痕迹化、规范化。
    (二)强化部门线索共享和打击行动协作配合,构建快速反应机制。一是强化行刑衔接。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析案件线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今年已开展联合执法14次,召开案件研判会议3次,移送公安案件14起,其中行政拘留案件7起,刑事案件5起,线索移送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二是强化部门协作。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真正实现一次进门、查多项事,今年共联合抽查企业单位90家次。三是强化区域联动。建立并完善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问题,消除边界环境执法空白,打通了部门联动、区域协同执法的“经络”,为实现高效执法注入强劲动能。

(三)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在取消纳管证明、工业集聚点证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证明的基础上,优化企业承诺、部门联审、部门确认等路径,切实做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个“100%”,100%批前上门指导,100%批时企业“零次跑”,100%批后跟踪回访。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不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努力完成“八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坚持强化法治思维,夯实生态环境法治保障。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谋划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列出法治建设工作清单,抓深抓实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助推《金华市五金涂装行业环境保护专项合规指引》印发实施,结合利用5月民法典宣传月、六五环境日、12月宪法日等节点,通过发放政策宣传单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汇编等方式,积极开展环境法治宣传。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企业关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及宣传会议4次,入企宣传指导80余次,发放宣传教育材料1000余份。二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全面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执法帮扶力度,帮助企业整改执法发现的问题,督促尽快整改;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答疑,指导企业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全力构建“预防为主、轻微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新模式。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帮扶督导企业(单位)100余家次。三是坚持提升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推动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定期举办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有效转化。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将执法大练兵活动融入到日常执法,通过实战练兵、现场执法教学、异地执法、执法技能竞赛比武等活动,锤炼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2024年以来,培训执法人员130余人次,并在2024金华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三等奖,2人分别获一等奖、三等奖

   2025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精心谋划,紧抓落实,将生态环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广泛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生态环境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公民法治素养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生态环境普法微中心,打造五金涂装行业企业合规帮扶联络站;在新媒体新平台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工作,编印生态环境系统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将立法执法过程与宣传普法过程相融合

(五)进一步推进依法全面履职能力。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及“无证明化”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动态优化办事指南完备度、精确度,健全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重大风险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依托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及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推动监管全覆盖,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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