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471832866Q/2024-107074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3-20 14:15:09 | 文号 | 永医保发〔2024〕22号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应用技术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防范药品串换、药品倒卖行为的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结算信息与药品追溯码绑定,实现对医保药品零售环节数据留证与全过程监管。为确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取得成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全过程监控体系为目标,全面推进药品监管码信息采集,建立医保药品智能识别体系,实现对医保支付药品的透明化管理,严厉打击和防范药品串换、药品倒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行为,切实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二、信息采集时间
截至2025年3月。
三、信息采集对象
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250家)。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8月- 9月)。组织召开药品追溯码采集和上传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采集上传阶段(2024年9月- 12月)。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优化改造信息系统,实现结算系统与药品追溯系统的有效对接,提高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实现医保药品追溯码“应采尽采、应传尽传、应用尽用”,确保在9月底前上传率达到90%,12月底前上传率达到95%。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 2025年3月)。全面完成追溯码信息上传工作,上传率达到100%,并及时对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复盘整理,全面总结采集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发挥医保药品追溯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推进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是落实国家工作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基金监管的迫切需要,要强化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的行动自觉,将采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信息稽核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队伍一班子”原则,科学划分联系包干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走访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指导药品追溯码采集操作,解决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将药品追溯码工作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在医保药品追溯码采集“全覆盖”的基础上,将把监督落实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扫码上传、医保结算实时识别等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医保药品追溯码出实绩、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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