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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84ZF060000/2025-01623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5-03-24 15:31:29 文号 永政办发〔2025〕1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登记号 GYKD01-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联内容
政策解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日期:2025-03-24 15:31:29
浏览: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相关规定,在2022年清理基础上,市政府对2024年9月30日之前由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发布的1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次清理。经市十八届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9件)

2.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9件)

4.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附件: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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