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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宣传】“永”往“执”前 | 永康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5-05-21 来源:永康市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为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永康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邀请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本次执行。

       永康法院以即将来临的五一劳动节为契机,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邀请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本次执行。

架起“连心桥”  化解老乡“结”

       朱某某因琐事将王某某打伤,后朱某某被永康法院判处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赔偿1万余元。王某某申请执行后,因朱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永康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官,我找到朱某某上班的地方了,赶紧帮我执行。”不久前,王某某火急火燎地向法院递交恢复执行申请。

       “刑满后,我只能打零工赚钱,这一万块钱我肯定拿不出来。”执行干警找到朱某某时,朱某某情绪激动不愿意还钱。注意到双方同属云南镇雄籍这一特殊乡缘关系,执行干警主动对接镇雄驻浙党工委书记曹安富,希望通过“老乡纠纷老乡解”的模式,妥善化解本案。

       “在外打拼的镇雄儿女要互帮互助,不能让万元赔偿损害同乡情谊。”曹书记一方面从乡情角度对朱某某进行劝导,另一方面通过“背对背”调解稳定王某某情绪。在乡情纽带作用下,朱某某承诺将努力攒钱凑齐款项。

       “法官,钱我都凑齐了,今天准备一次性付清。”集中执行行动当天,朱某某拿出自己打工攒下来的零钱和一笔笔借款凑齐了一万余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微薪”不小觑 代表促执行

       2024年,姜某某在胡某某处从事压铸工作,姜某某离职后,胡某某仍拖欠其部分工资。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一直未能电话联系上胡某某。

       集中执行行动当天,根据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与人大代表杨新桥找到了被执行人胡某某的住所。面对突然上门的执行干警,胡某某一度沉默回避。

       “就3000块钱的工资,你一直拖着不履行也说不过去吧。做人做生意都要诚信为本。”杨新桥耐心劝说胡某某。

       “若你拒不配合执行,本院将对你名下的商业保险强制退保,同时将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执行干警同步施压道。

迫于法律威慑及在场监督压力,胡某某当场支付全部欠款300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结案了事”不是目的,“案结事了”才有意义。永康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最后一公里”变为“零距离”,将“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