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10XY/2025-81446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5-08 15:30:11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近日,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优化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流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开出第一张建筑垃圾处置简易流程审批单,为辖区建设项目按下 “加速键” 。
执法队员主动对接需求企业,耐心讲解、悉心指导,顺利完成审批表的填写工作。随后,立即前往现场勘查,快速签署意见。并通过 “浙里城事共治-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 将工地及建筑垃圾现场照片、地理位置等关键信息进行登记,审批流程高效顺畅,第一张建筑垃圾处置简易流程审批单就此诞生,审批时间大幅缩短,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这一举措不仅优化了审批流程,也为在建工地管理注入新活力,更是“利企便民”的生动诠释。
下一步,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秉持“利企便民”工作理念,深入推进在建工地管理优化工作,为打造整洁、有序、高效的建设环境不懈努力,助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
知识链接 建筑垃圾处置简易审批流程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永康市范围内需清运的建筑垃圾数量较少,以及非标准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如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绿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占地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的农村自建房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情况。 2 审批流程 业主(施工单位)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执法中队申报,填写《永康市建筑垃圾处置简易流程备案表》,由属地执法中队审查签署意见并通过“浙里城事共治-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完成工地及建筑垃圾现场照片、地理位置等信息登记。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经批准的《永康市建筑垃圾处置简易流程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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