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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471831783L/2025-105769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5-07-29 10:02:38 文号
主题分类 教育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5年永康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浙江省永康市第一中学岗位)
来源:永康市教育信息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日期:2025-07-29 1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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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结合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永康市第一中学计划引进人才3人。

高中语文教师

1人

高中数学教师

1人

高中体育教师

1人

二、引进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 年龄:45周岁以下(1980728日之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728日之后出生)。

4.专业要求:

高中语文教师要求汉语言文学等相近专业;

高中数学教师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等相近专业;

高中体育教师要求体育学类别专业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书育人楷模等相当专业荣誉的在聘教师;

2)获省杰出教师、特级教师、功勋教师等相当专业荣誉的在聘教师;

3)获国家、省级优质课一等奖、地市级以上教坛新秀等相当专业荣誉的在聘教师;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聘教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引进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72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 考生的职称、荣誉、奖项等涉及的专业须与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2.招考专业、职称、奖项、荣誉等对应的佐证材料,由永康市教育局负责审查认定及解释。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581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在《报名表》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将《报名表》及报考条件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yksjyjrsk@163.com,由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汇总审核。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引进单位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由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拉入通知联系群,后续安排将在群内统一发布。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可在本时间段内再次报名,逾期不能再报名。

(三)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由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

语文及数学采取试讲的考试形式,试讲使用永康市现行教材,总分100分,合格分70分,按照试讲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育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组合的考试形式,总分100分,合格分70分。总分=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其中试讲和技能测试合格分均为70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开展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择优递补。递补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由我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择优递补。递补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k.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人才聘用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一次性安家补助、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事业单位须同引进人员约定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足的引进人员须按规定退还相关补助。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引进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7101243

(二)引进过程相关信息将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k.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引进单位或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025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报名表

永康市教育

2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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