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84ZF060000/2025-107021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 |
发文时间 | 2025-09-12 14:21:56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以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25〕36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办代拟了《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望春西路28号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515办公室,邮编:321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9421099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
联系人:潘铿妃,电话:0579-89282683。
附件:1.附件1.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附件2.《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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