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永康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

1.审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2.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内容;

4.审计业务工作;

5.其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www.yk.gov.cn 指定地点为:永康市审计局办公室(永康市花园大道585号,二楼209办公室)。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电话:0579-87101500,传真号码:0579-87101500。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永康市审计局公开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永康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及解读、政策解读、规划总结、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16个一级类别和10个二级类别。

(五)发布机构

永康市审计局。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永康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7101500,通信地址:永康市审计局办公室(永康市花园大道585号,二楼209办公室),邮政编码:321300。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永康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永康市审计局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网上申请。网上依申请公开的网址为: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88400/index.html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通知补正时间为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的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可延长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范围

1.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市公开办监督电话:0579-87101077,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编:321300。

五、工作机构

永康市审计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0579-87101500,传真号码:0579-87101500。地址:永康市东城街道花园大道585号。



永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