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07     浏览次数:

永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水务局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永康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市水务局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市水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永康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市水务局的机构概况、法规文件、政务动态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部门(单位)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索取有关信息。

一、永康市水务局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信息。

(2)政策文件。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其他文件等信息。

(3)行政权力。主要包括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等信息。

(4)工作信息。主要包括规划计划和工作动态等信息。

(5)人事及财政信息。主要包括干部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公开等信息。

(6)其他。包括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布单位

(1) 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永康市水务局相关信息内容。

(2) 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 发布单位

永康市水务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www.yk.gov.cn)。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市水务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市水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市水务局申请获取。市水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与冬令时调整时间见具体公告);

联系电话:0579-87101272;

传真号码:0579-87101497;

邮政编码:321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市水务局申请公开市水务局的信息,应填写《永康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水务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详细地址:永康市水务局办公室(永康市金城路25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 冬令时8:30-17:00,夏令时8:30-17:30(非工作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9-87101272;

邮政编码:321300。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88400/index.html), 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3)信函及传真依申请公开。市水务局目前暂不接受信函及传真依申请公开,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及传真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市水务局官方邮箱及传真地址为:ykswxx@126.com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水务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市水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1)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市水务局掌握的信息,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市水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需要在7日内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四)收费标准

市水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水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http://zxts.zjzwfw.gov.cn/zwfwmail.do?method=Requestion&xjlb=1&webId=1)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市公开办监督电话:0579-87101077,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编:321300。

监察机关监督电话0579-87101524,联系地址:永康市监察局执法室,邮政编码:321300。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永康市监察局)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永康市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25号行政中心1号楼2楼水务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一11:3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9-87101272;传真号码:0579-87101497。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