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15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芝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芝英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1.芝英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k.gov.cn)开设芝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永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永康芝英镇人民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

(1)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永康芝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名称、日期、发布机关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码、名称、生成日期、文号、内容概述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时间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内容概述是介绍政府信息的简要提示。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3)传真号码:0579-87441116

(4)使用方法

①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主题分类类目或体裁分类类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类目对应的目录列表,点击条目名称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②关键字查询:输入关键字,与关键字匹配的目录项会被列表显示,点击条目名称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③全文检索:输入任意词汇,所有在信息全文中含有该词汇的目录项都会被列表显示出来,点击条目名称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检索查看的信息内容均可打印、下载或转发,并可对多条信息进行操作。

2.指定查阅地点公开

芝英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档案室。

查阅方式:纸质文件查阅

联系电话:0579-89268270

3.其它公开形式

(1)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形式公开。

2)通过114号码百事通(114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分类

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开年报、公告公示、帮助指南8个类别。其中,业务工作又分成本地动态、财政信息、土地使用、计划生育、应急管理5个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芝英镇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芝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地点:芝英镇六村官田路与石四线交叉口附近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79-89268270;电子邮箱:zyzrmzfzhb@163.com;邮政编码:321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芝英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证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信函等书面申请到达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88400/index.html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以省略)。 

(四)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申请办理及期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通知补正时间为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的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可延长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一)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与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永康市监察局投诉。 

(二)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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